[手臂錄]卷一(1)

 

槍王說
語云:槍為諸器之王,以諸器遇槍立敗也。
降槍勢所以破棍。左右插花勢所以破牌鎲。對打法破劍、破叉、破鏟、破雙刀、破短刀。鉤撲法破鞭、破間。虛串破大刀、破戟。
人惟不見真槍,故迷心于諸器;一得真槍,諸器直兒戲也。不知者曰:「血戰利短器。」夫敵在二丈內,非血戰乎?真槍手手殺人,敵未有能至一丈內者,短器何所用之?唯劫營巷戰,宜用刀、鞭、棒耳。
至於弓弩、鳥鎗之發,必在二十步外,牌盾可禦。大砲不能命中,付諸天數。二者雖更長於槍,而非所畏也。


槍法圓機說
機者,弩機也,伏而待用者也。
惟槍亦然,收者發之,伏機也;發者收之,伏機也。進者退之,伏機也;退者進之,伏機也。左者右之;伏機也;右者左之,伏機也。上者下之,伏機也;下者上之,伏機也。
  
而有之妙靈變,隱微難見,以神其用者,乃在于圓。圓則上下左右無不防護,身前三尺,如有團牌,又何慮人之傷我哉?不惟是也,出而能圓,兩來之槍所以勝也;收而能圓,敗槍之所以救也。大封大劈,本無伏機,諸用俱失,禪門所謂死句不能活人者也。嗚呼,此豈數月之工,血氣之夫,所能領悟者哉。
其二
今以身法言之。上平朝天,壓卵護膝,機伏於上,實用在下。鐵牛地蛇,機伏於下,實用在上。跨劍騎龍伏虎,機伏於右,實用在左。邊攔琵琶,機伏於左,實用在右。擺尾拖刀,機伏於退,實用在進。獻爪實用在進,機伏在退。
以手法言之。下平藏月兒側螣蛇等槍法,故中平畏之。中平藏蜻蜓點水等法,故下平畏之;藏仙人指路等法,故鐵牛撥草等畏之。上平藏磨旗等法,可以制中平;滴水藏海馬等法,可以制中平下平。
古以中平為槍中王,為諸式皆從此出也。非守株待兔之中平可以為王也。身法手法,其變何窮,彼此相制,實無終極。但以熟制生,以正制邪,而必皆以圓為本。明敏之士,於此深思而有得者,則親炙於敬嚴真如矣。



一圈分形入用說
特豚一物而已,四鬄之,則為肩、為髀、為脂、為蹄、為脊、為脾,種種登載。若為用一物而不四鬄,則惟有前齊郊禘之禮。而立飫房俎燕飲餚蒸皆廢,豈可謂之禮哉?
惟槍亦然,總用之則為一圈。剖此圈而分用之--或左或右,或上或下,或斜或正,或單或複,或取多分,或取少分,或取半分--為行著諸巧法,而後槍道大備。是以練槍者,為下久苦之工於一圈,熟而更熟,精而益精,其于分形之法,一覽而全備矣。人食一口,而五官四體皆受其益,理正同也。
分形非筆所能述,故作槍法元神空中鳥跡圖於左方。


槍法元神空中鳥跡圖
重輪形也。
纏槍等皆作此形。
 
上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上半也。
 
下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下半也。
 
左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左半也。
 
右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右半也。
 
此纖月形。
有六。諸法輕用之巧者也。
 
幾望形。
亦用圈之右半,而加深者也。
 
此七圖不由師傳,偶見屋瓦之仰覆,而思悟得之者也。知此,則知槍之萬變不出於圈。圈則槍之自下而上者,還自上而下;自上而下者,還自下而上;自左而右者,還自右而左;自自右而左,還左而右者;如轉圓石于萬仞之山,以守以攻,惟我所欲。棍以劈打為用,一直向下,無返上之機,不能發扎,非槍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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