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法微言

槍本為陣仗而設,自為高人極深研幾,遂使陣仗之槍,同於嚼蠟。

槍有六品。
一曰神化。我無所能,因敵成體,如水生波,如火作燄。
二曰通微。未宏全體,獨悟元神,以一禦百,無不摧破。
三曰精熟。敏悟未徹,功力甚深,猶如魯賢,學由身入。
凡此三者,厥品居上。
四曰守法。有傳必習,不替門家。
五曰偏長。手足身目,深有一得。
六曰力鬥。虛實全無,動即犯硬。
凡此三者,厥品居中。

初學須先知棍與槍之辨,次須知馬沙楊之辨,則不惑於邪說。余三十年來,每問槍師云,槍與棍皆有革,何革為槍?何革為棍?能對者絕少。嗟乎,槍棍猶不能辨,況深處乎。

先學成竿子,手鬆腳浮,與馬家槍永世不入矣。先學成馬家槍,分出十分之二,即是沙家槍,但加以大步耳。馬沙既成,楊家不學而得。

馬取靜,沙取動;馬取手,沙取足;馬取進,沙取退;馬取小,沙取大;馬取密,沙取疏;馬取輕,沙取重;馬取大成,沙取適用。楊無正名,雜出于二者之間,故曰騾槍。

須槍槍見血,以論勝負,然後能辨敬嚴、沖斗之得失。此事非獨口不能傳,對槍稍留情面,即不能辨,此真破假也。

人有慧性者,方可教槍,不然,止堪叉鏟。

每有于余學得敬嚴法一二分,一遇俗師,即溷于大封大劈。人之識與志,豈易得哉。

楊家槍威勢最動人,而一遇馬家槍即敗。以初學之時,馬家槍步步進,于槍頭上奪得性命,故手腳緊密;楊家槍多半以退誘人,故粗疏。

楊家槍破短槍用退,短槍破刀棍亦退,法固然也,莫咎楊家。但學不當株守一楊家法耳。

大封大劈,門外漢望而卻走,同藝者以力為勝負。敬嚴真如見之,如篾縛紙鞔方相,才近身,即百雜碎。此緊破疏也。

意必相合,法則有與意違者,惟違乃真合也。以畫譬之,衣折回轉,與肢體相應。若畫錦衣者,則於衣折完後,鋪一層平錦,不合衣折,若於衣外挂以網者。以意言之,寧不大違,然必如是乃成錦衣;苟隨衣折而作錦,必不成錦,豈非違者真合乎。中四平,意也,衣折也;三十三勢,法也,挂錦也。求槍法者,於此用心焉。

戚公鴛鴦陣,每隊十二人,唯槍手四人,名曰殺手。以寡擊眾,莫善於槍,不可不知。

敬嚴云:槍桿重八斤,極硬。學成上陣,著著殺人,在遊場時,人不能用我槍。若輕以軟者來對,如飄蘆葦,何須更破。此實破虛,重破輕也。

敬嚴在遊場,遇低手不用戳革槍,淺直如不見深者,拔而擲之。常曰:我乃可上遊場,卿輩不可也。我上遊場,勝人而人不能竊我槍法;卿輩得一勝,即以一法送人。

打連環槍時,槍根空半寸一寸,漸至一尺不敗,對破放出,是長于人一尺,此敬嚴祕訣。孟子云:自反而縮。孔子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正合。

槍戳一條線,棍打一大片,初學練手事也。能人槍棍如蛇行。

來槍不妨挐攔前著,萬勿挐攔後著。切囑切囑。

未進關前手宜輕虛,已進關手宜重實。關,即紀校所謂拍位也。

槍法貴小,棍法借來物,卻貴大。

關外認器不認人,關內認人不認器。常言道:神化者,關外亦認人不認器。

最精密者螣蛇槍,粗則為海馬奔潮,粗極則為鐵掃帚。其意一也。

同一轉陰陽也,圈手力在槍頭,藤蛇力在槍根。須久久練習,得悟入處方知之。

槍之借棍有五:一降長,二關內,三禦眾,四夜戰,五舞弄。

倪近樓短槍未純而竿子絕妙。余嘗問沙家法更須學乎,倪曰:「不然。子取竿極硬者,選馬家法用之,必勝。」余從其言,每困竿子好手。

近樓云:竿子手動則腳靜,腳動則手靜;手腳俱動,便無法矣。又云:竿子頭可軟,胸腰必貴硬。

沖斗云:閃賺細密,左右變化,不至犯硬。顛提局勢闊大,諸勢相破,無不賴焉。其於槍法,已知犯硬之賤辱矣,而[心吳]橫闊大二字於胸中,故其學與敬嚴真如,畢竟相背。

沖斗云:彼立中平,我以他勢驚之,彼換他勢,我以中平破之。此言亦然亦否,各勢自能相破,不須收入中平也。

紀校新書槍法不及沖斗,而言棍甚精。於取其通于槍者八條:
  拍位早不得遲不得,能見肉分槍,自知拍位矣。
  決不可一發便要傷人,徒使自勢發盡,為人所乘。
  須知他力出何處,我不於此力鬥,姑且忍之,俟其舊力略過,新力未發,然後乘之。此語妙甚。
  一打一揭,步步向前,偏身著力,即少林棍之五虎攔。
  剪打即起磕,起磕復剪打,相連而進,彼不能發戳。此即槍家入室語。
  打在他手前一尺。余謂此拍位註解也。練戳革二三年自知之。
  用彼敗槍之法,連步趕上,且勿殺他,只管住他槍。此語甚妙,即連擊也。
  持棍手宜留三四寸,以便換手;持槍必須盡根。余謂槍根當在掌心中,與臂骨直對,則靈活而長。

三家法辨不清,即是邪說,不須更有邪說也。

叉鏟頭重,一被打即沉下,連打而進,勝之必矣。槍若輕易發戳,必敗。

鐵十字,馬家隱微處也。

力大者,得技藝三分,便可降人,故不能深入。自用則可,教人則疏矣。

刀劍降長,必須拼命撲身,槍尖上逼去,不得不發,乃能降之,稍鬆即敗,此死中求生之法。短槍于長槍亦然。

戳格是正,行著是變,工夫缺一不可。

正當前握手處,是槍之心,于此秤之,兩頭平正,方用得靈活。楊家槍長,其心必在前手外兩三尺,雖大力者持之,終不能用馬家法,壓手故耳。

淺可破深,深又可以破淺。輕可破重,重又可以破輕。緊可破疏,疏又可以破緊。實可破虛,虛又可以破實。直可破橫,橫又可以破直。正可破斜,斜又可以破正。
下可破上,上又可以破下。中可破上下,上下又可以中。右可破左,左又可以破右。長可破短,短又可以破長。真可破假,假又可以破真。進可破退,退又可以破進(原衍而進又可以破退七字,今刪。)。有師承、有工夫、有悟門者,自能明之。孫子曰: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之變而取勝者,謂之神。

余初學時,敬嚴問曰:「君之學武,為意氣名高者耳,我有二三捷法,只一月之功,可以眩俗。」余曰:「本以天下多事,故欲為此,若止眩俗,不能殺中原流賊者,吾不學也。」敬嚴曰:「若爾,非千日苦功不辦。須二年練戳革,一年學行著,方到小成。若要大成,必如我一世習練方得。」余深信其言,癸酉甲戌,練戳革無間時者二三。

行著甚多,豈能盡練,得其精要者數法,可以稱通微矣。多而生不若少而熟也。數著既熟,旋旋加之,以迄神化。

長對短,勿竟進,竟進必敗;進而忽退,又進則必勝矣。短當長,若長竟進者,易破也;于其忽退時,能追入粘住,不令脫去,則勝,不然必敗。難哉難哉。

洪轉曰:柔能制剛,弱能勝強,此即中軟破硬之法也。彼以硬來,我亦以硬抵,是為犯硬,力弱者必敗,力等而久鬥,何能必勝?若于彼用力剛猛之時,我行穿勾退步之法,以避其力,俟彼進深,猛氣已過,乃移身斜步扎之,即巧法中之斜步單撒手也,此時彼亦無所用其力矣。又如我槍先發,彼以猛力提拏,我變為軟,使彼氣力落空,然後相其無備之處取之,此皆以軟破軟也。又如彼此立勢,我乃假作硬勢進槍,彼亦硬力革我,我卻變圈串軟法扎之,謂之借硬用軟。又如立勢之時,我以軟勢吞吐進出,使彼不防,我于進後忽用硬力,疾速取彼,謂之借軟用硬。此中變于無形,動于無聲,學者不可不留意。觀轉公此段議論,見識高深細密之極矣。少林之槍,所以與峨嵋有間者,封閉根本之工少,其于行著,未免因事制宜,不從根本而發,似乎下流塞水耳,非專以剛勁制勝也。沖斗自取其性所近,專抽少林剛猛之法以立教,偏于粗厲,其負少林者多矣。王子安文章為才所使,以致腸肥腦滿,失江庾清瘦逍遙之度。沖斗槍棍為力所使,以致掀天揭地,失少林強弱互用之意,其病正同。


敬嚴于江南槍師,惟許程真如程沖斗。余于二君,年齒相懸,皆不及識面,而皆得見其書。真如深會于心,沖斗道不同也。

真如云:普恩立機空室,練習二載。夫槍皆活法,豈立一機而可練習諸活法乎?余謂槍以封閉為根本,其所立機,只以練閉耳。當是製一大弩,以杆為矢,張而發之。杆來深疾,不易革開。練至能開一杆,則以二杆前後相隨而發,加至四五杆而不傷身,則眼明手快之極矣。蓋人力所發之杆,畢竟不如弩發之疾,且無情可畏也。普師誠志士哉,世不二見也。

深究敬嚴、真如之異同:真如只學于普恩,一師而成,純乎純者也。敬嚴自云馬家槍法,而緊要處全同真如。蓋初本馬家槍法,由其工力專深,不覺不知與普恩合,而馬家帶棍之法,亦不驅逐,皆以槍法用之;由雜而純,既純之後反雜,故見其廣大者也。真如如昌黎,合下便是古文,自始自終不帶六朝;敬嚴如柳文,初本六朝,工力專深,不覺不知與昌黎合,其六朝之文,在集中反覺有別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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