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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萊‧影迷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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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3 週一 200713:34
  • [手臂錄]卷二--槍法微言

 

 

槍法微言

槍本為陣仗而設,自為高人極深研幾,遂使陣仗之槍,同於嚼蠟。

槍有六品。
一曰神化。我無所能,因敵成體,如水生波,如火作燄。
二曰通微。未宏全體,獨悟元神,以一禦百,無不摧破。
三曰精熟。敏悟未徹,功力甚深,猶如魯賢,學由身入。
凡此三者,厥品居上。
四曰守法。有傳必習,不替門家。
五曰偏長。手足身目,深有一得。
六曰力鬥。虛實全無,動即犯硬。
凡此三者,厥品居中。

初學須先知棍與槍之辨,次須知馬沙楊之辨,則不惑於邪說。余三十年來,每問槍師云,槍與棍皆有革,何革為槍?何革為棍?能對者絕少。嗟乎,槍棍猶不能辨,況深處乎。

先學成竿子,手鬆腳浮,與馬家槍永世不入矣。先學成馬家槍,分出十分之二,即是沙家槍,但加以大步耳。馬沙既成,楊家不學而得。

馬取靜,沙取動;馬取手,沙取足;馬取進,沙取退;馬取小,沙取大;馬取密,沙取疏;馬取輕,沙取重;馬取大成,沙取適用。楊無正名,雜出于二者之間,故曰騾槍。

須槍槍見血,以論勝負,然後能辨敬嚴、沖斗之得失。此事非獨口不能傳,對槍稍留情面,即不能辨,此真破假也。

人有慧性者,方可教槍,不然,止堪叉鏟。

每有于余學得敬嚴法一二分,一遇俗師,即溷于大封大劈。人之識與志,豈易得哉。

楊家槍威勢最動人,而一遇馬家槍即敗。以初學之時,馬家槍步步進,于槍頭上奪得性命,故手腳緊密;楊家槍多半以退誘人,故粗疏。

楊家槍破短槍用退,短槍破刀棍亦退,法固然也,莫咎楊家。但學不當株守一楊家法耳。

大封大劈,門外漢望而卻走,同藝者以力為勝負。敬嚴真如見之,如篾縛紙鞔方相,才近身,即百雜碎。此緊破疏也。

意必相合,法則有與意違者,惟違乃真合也。以畫譬之,衣折回轉,與肢體相應。若畫錦衣者,則於衣折完後,鋪一層平錦,不合衣折,若於衣外挂以網者。以意言之,寧不大違,然必如是乃成錦衣;苟隨衣折而作錦,必不成錦,豈非違者真合乎。中四平,意也,衣折也;三十三勢,法也,挂錦也。求槍法者,於此用心焉。

戚公鴛鴦陣,每隊十二人,唯槍手四人,名曰殺手。以寡擊眾,莫善於槍,不可不知。

敬嚴云:槍桿重八斤,極硬。學成上陣,著著殺人,在遊場時,人不能用我槍。若輕以軟者來對,如飄蘆葦,何須更破。此實破虛,重破輕也。

敬嚴在遊場,遇低手不用戳革槍,淺直如不見深者,拔而擲之。常曰:我乃可上遊場,卿輩不可也。我上遊場,勝人而人不能竊我槍法;卿輩得一勝,即以一法送人。

打連環槍時,槍根空半寸一寸,漸至一尺不敗,對破放出,是長于人一尺,此敬嚴祕訣。孟子云:自反而縮。孔子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正合。

槍戳一條線,棍打一大片,初學練手事也。能人槍棍如蛇行。

來槍不妨挐攔前著,萬勿挐攔後著。切囑切囑。

未進關前手宜輕虛,已進關手宜重實。關,即紀校所謂拍位也。

槍法貴小,棍法借來物,卻貴大。

關外認器不認人,關內認人不認器。常言道:神化者,關外亦認人不認器。

最精密者螣蛇槍,粗則為海馬奔潮,粗極則為鐵掃帚。其意一也。

同一轉陰陽也,圈手力在槍頭,藤蛇力在槍根。須久久練習,得悟入處方知之。

槍之借棍有五:一降長,二關內,三禦眾,四夜戰,五舞弄。

倪近樓短槍未純而竿子絕妙。余嘗問沙家法更須學乎,倪曰:「不然。子取竿極硬者,選馬家法用之,必勝。」余從其言,每困竿子好手。

近樓云:竿子手動則腳靜,腳動則手靜;手腳俱動,便無法矣。又云:竿子頭可軟,胸腰必貴硬。

沖斗云:閃賺細密,左右變化,不至犯硬。顛提局勢闊大,諸勢相破,無不賴焉。其於槍法,已知犯硬之賤辱矣,而[心吳]橫闊大二字於胸中,故其學與敬嚴真如,畢竟相背。

沖斗云:彼立中平,我以他勢驚之,彼換他勢,我以中平破之。此言亦然亦否,各勢自能相破,不須收入中平也。

紀校新書槍法不及沖斗,而言棍甚精。於取其通于槍者八條:
  拍位早不得遲不得,能見肉分槍,自知拍位矣。
  決不可一發便要傷人,徒使自勢發盡,為人所乘。
  須知他力出何處,我不於此力鬥,姑且忍之,俟其舊力略過,新力未發,然後乘之。此語妙甚。
  一打一揭,步步向前,偏身著力,即少林棍之五虎攔。
  剪打即起磕,起磕復剪打,相連而進,彼不能發戳。此即槍家入室語。
  打在他手前一尺。余謂此拍位註解也。練戳革二三年自知之。
  用彼敗槍之法,連步趕上,且勿殺他,只管住他槍。此語甚妙,即連擊也。
  持棍手宜留三四寸,以便換手;持槍必須盡根。余謂槍根當在掌心中,與臂骨直對,則靈活而長。

三家法辨不清,即是邪說,不須更有邪說也。

叉鏟頭重,一被打即沉下,連打而進,勝之必矣。槍若輕易發戳,必敗。

鐵十字,馬家隱微處也。

力大者,得技藝三分,便可降人,故不能深入。自用則可,教人則疏矣。

刀劍降長,必須拼命撲身,槍尖上逼去,不得不發,乃能降之,稍鬆即敗,此死中求生之法。短槍于長槍亦然。

戳格是正,行著是變,工夫缺一不可。

正當前握手處,是槍之心,于此秤之,兩頭平正,方用得靈活。楊家槍長,其心必在前手外兩三尺,雖大力者持之,終不能用馬家法,壓手故耳。

淺可破深,深又可以破淺。輕可破重,重又可以破輕。緊可破疏,疏又可以破緊。實可破虛,虛又可以破實。直可破橫,橫又可以破直。正可破斜,斜又可以破正。
下可破上,上又可以破下。中可破上下,上下又可以中。右可破左,左又可以破右。長可破短,短又可以破長。真可破假,假又可以破真。進可破退,退又可以破進(原衍而進又可以破退七字,今刪。)。有師承、有工夫、有悟門者,自能明之。孫子曰: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之變而取勝者,謂之神。

余初學時,敬嚴問曰:「君之學武,為意氣名高者耳,我有二三捷法,只一月之功,可以眩俗。」余曰:「本以天下多事,故欲為此,若止眩俗,不能殺中原流賊者,吾不學也。」敬嚴曰:「若爾,非千日苦功不辦。須二年練戳革,一年學行著,方到小成。若要大成,必如我一世習練方得。」余深信其言,癸酉甲戌,練戳革無間時者二三。

行著甚多,豈能盡練,得其精要者數法,可以稱通微矣。多而生不若少而熟也。數著既熟,旋旋加之,以迄神化。

長對短,勿竟進,竟進必敗;進而忽退,又進則必勝矣。短當長,若長竟進者,易破也;于其忽退時,能追入粘住,不令脫去,則勝,不然必敗。難哉難哉。

洪轉曰:柔能制剛,弱能勝強,此即中軟破硬之法也。彼以硬來,我亦以硬抵,是為犯硬,力弱者必敗,力等而久鬥,何能必勝?若于彼用力剛猛之時,我行穿勾退步之法,以避其力,俟彼進深,猛氣已過,乃移身斜步扎之,即巧法中之斜步單撒手也,此時彼亦無所用其力矣。又如我槍先發,彼以猛力提拏,我變為軟,使彼氣力落空,然後相其無備之處取之,此皆以軟破軟也。又如彼此立勢,我乃假作硬勢進槍,彼亦硬力革我,我卻變圈串軟法扎之,謂之借硬用軟。又如立勢之時,我以軟勢吞吐進出,使彼不防,我于進後忽用硬力,疾速取彼,謂之借軟用硬。此中變于無形,動于無聲,學者不可不留意。觀轉公此段議論,見識高深細密之極矣。少林之槍,所以與峨嵋有間者,封閉根本之工少,其于行著,未免因事制宜,不從根本而發,似乎下流塞水耳,非專以剛勁制勝也。沖斗自取其性所近,專抽少林剛猛之法以立教,偏于粗厲,其負少林者多矣。王子安文章為才所使,以致腸肥腦滿,失江庾清瘦逍遙之度。沖斗槍棍為力所使,以致掀天揭地,失少林強弱互用之意,其病正同。


敬嚴于江南槍師,惟許程真如程沖斗。余于二君,年齒相懸,皆不及識面,而皆得見其書。真如深會于心,沖斗道不同也。

真如云:普恩立機空室,練習二載。夫槍皆活法,豈立一機而可練習諸活法乎?余謂槍以封閉為根本,其所立機,只以練閉耳。當是製一大弩,以杆為矢,張而發之。杆來深疾,不易革開。練至能開一杆,則以二杆前後相隨而發,加至四五杆而不傷身,則眼明手快之極矣。蓋人力所發之杆,畢竟不如弩發之疾,且無情可畏也。普師誠志士哉,世不二見也。

深究敬嚴、真如之異同:真如只學于普恩,一師而成,純乎純者也。敬嚴自云馬家槍法,而緊要處全同真如。蓋初本馬家槍法,由其工力專深,不覺不知與普恩合,而馬家帶棍之法,亦不驅逐,皆以槍法用之;由雜而純,既純之後反雜,故見其廣大者也。真如如昌黎,合下便是古文,自始自終不帶六朝;敬嚴如柳文,初本六朝,工力專深,不覺不知與昌黎合,其六朝之文,在集中反覺有別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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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3 週一 200713:10
  • [手臂錄]卷一(1)

[手臂錄]卷一(1) 槍王說語云:槍為諸器之王,以諸器遇槍立敗也。降槍勢所以破棍。左右插花勢所以破牌鎲。對打法破劍、破叉、破鏟、破雙刀、破短刀。鉤撲法破鞭、破間。虛串破大刀、破戟。人惟不見真槍,故迷心于諸器;一得真槍,諸器直兒戲也。不知者曰:「血戰利短器。」夫敵在二丈內,非血戰乎?真槍手手殺人,敵未有能至一丈內者,短器何所用之?唯劫營巷戰,宜用刀、鞭、棒耳。至於弓弩、鳥鎗之發,必在二十步外,牌盾可禦。大砲不能命中,付諸天數。二者雖更長於槍,而非所畏也。


槍法圓機說機者,弩機也,伏而待用者也。惟槍亦然,收者發之,伏機也;發者收之,伏機也。進者退之,伏機也;退者進之,伏機也。左者右之;伏機也;右者左之,伏機也。上者下之,伏機也;下者上之,伏機也。
  
而有之妙靈變,隱微難見,以神其用者,乃在于圓。圓則上下左右無不防護,身前三尺,如有團牌,又何慮人之傷我哉?不惟是也,出而能圓,兩來之槍所以勝也;收而能圓,敗槍之所以救也。大封大劈,本無伏機,諸用俱失,禪門所謂死句不能活人者也。嗚呼,此豈數月之工,血氣之夫,所能領悟者哉。
其二今以身法言之。上平朝天,壓卵護膝,機伏於上,實用在下。鐵牛地蛇,機伏於下,實用在上。跨劍騎龍伏虎,機伏於右,實用在左。邊攔琵琶,機伏於左,實用在右。擺尾拖刀,機伏於退,實用在進。獻爪實用在進,機伏在退。以手法言之。下平藏月兒側螣蛇等槍法,故中平畏之。中平藏蜻蜓點水等法,故下平畏之;藏仙人指路等法,故鐵牛撥草等畏之。上平藏磨旗等法,可以制中平;滴水藏海馬等法,可以制中平下平。古以中平為槍中王,為諸式皆從此出也。非守株待兔之中平可以為王也。身法手法,其變何窮,彼此相制,實無終極。但以熟制生,以正制邪,而必皆以圓為本。明敏之士,於此深思而有得者,則親炙於敬嚴真如矣。


一圈分形入用說 特豚一物而已,四鬄之,則為肩、為髀、為脂、為蹄、為脊、為脾,種種登載。若為用一物而不四鬄,則惟有前齊郊禘之禮。而立飫房俎燕飲餚蒸皆廢,豈可謂之禮哉?惟槍亦然,總用之則為一圈。剖此圈而分用之--或左或右,或上或下,或斜或正,或單或複,或取多分,或取少分,或取半分--為行著諸巧法,而後槍道大備。是以練槍者,為下久苦之工於一圈,熟而更熟,精而益精,其于分形之法,一覽而全備矣。人食一口,而五官四體皆受其益,理正同也。分形非筆所能述,故作槍法元神空中鳥跡圖於左方。

槍法元神空中鳥跡圖
重輪形也。
纏槍等皆作此形。
 
上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上半也。
 
下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下半也。
 
左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左半也。
 
右偃月形也。
乃用圈之右半也。
 
此纖月形。
有六。諸法輕用之巧者也。
 
幾望形。
亦用圈之右半,而加深者也。
 
此七圖不由師傳,偶見屋瓦之仰覆,而思悟得之者也。知此,則知槍之萬變不出於圈。圈則槍之自下而上者,還自上而下;自上而下者,還自下而上;自左而右者,還自右而左;自自右而左,還左而右者;如轉圓石于萬仞之山,以守以攻,惟我所欲。棍以劈打為用,一直向下,無返上之機,不能發扎,非槍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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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3 週一 200713:04
  • 手臂錄 目錄

手臂錄 目錄

卷一
槍王說
槍法圓機說二篇
一圈分形入用說
槍法元神空中鳥跡圖
圓圈分形詳註
石家槍法源流述
槍根說
六家槍法說
閃賺顛提說
脫化說
短降長說
卷二
針度篇
戳法
革法
步法
行著
槍法微言
馬家槍二十四勢說
槍法二十四勢
卷三
單刀圖說自序
單刀手法說
單刀法十八勢
單刀圖說後序
卷四
馬家槍考
古論註
沙家竿子用法說
臨陣兵槍說
諸器編說
叉說
狼筅說
藤牌腰刀說
大棒說
劍訣
雙刀歌
筅槍說
後劍訣
附卷上
峨嵋槍法並序
治心篇
治身篇
宜靜篇
宜動篇
攻守篇
審勢篇
形勢篇
戒謹篇
倒手篇
扎法篇
破諸器篇
身手法篇
總要篇(翁慧生補作)
評真如峨嵋槍法
馬沙楊三家槍式說
馬沙楊三家用法說
楊家槍說
革法一篇
行著
峨嵋槍法原序
石敬嚴槍法記
附卷下
夢綠堂槍法並序
槍法八母
六妙
五要
三奇
程沖斗十六槍勢
高四平勢
中四平勢
低四平勢
霸王上弓勢
伏虎勢
定膝勢
儘頭勢
潛龍槍
鐵牛耕地
鐵掃帚
仙人坐洞
掤靠
迎封接進
活掤對
死掤對
活掤退
翻身掤退
勾槍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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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3 週一 200713:00
  • 手臂錄 自序

手臂錄 自序
用兵以戚南塘之旗鼓為初門,孫武子之虛實為極致,擊刺抑末矣。然不能此末藝,則不敢身至陣前,無以定將士勇怯,而行不踰時之罰,人無畏心戰何能勝?況又平日所用教師多被誘於花假,以誤士卒乎。
雖然,殳何人而敢言此,惟以壯年所廣集者彙為一編,以定其邪正淺深,貽之子孫而已。余所得者有石家槍,敬巖也。峨嵋槍,程真如也。楊家槍、沙家槍、馬家槍其人不可考。少林槍余得者洪轉之法。汊口槍則程沖斗也,有《耕餘剩技》、《少林闡宗》、《長槍法選》諸書刻印行世。此七家者其法具存,餘若金家槍、拒馬槍、大寧筆槍等尚有十餘家,名存而無徒,書又不傳,無可考處。應由技術淺小,雖取名一時,不足以傳人故也。今就七家言之:
真如一門而入,一師而成,一於純者也。敬巖偏歷諸家,年將四十始遇真如,重下本源工夫而得返正;及乎晚年,棍棒刀牌皆成槍法,化雜以為純者也。二師身二而法則一也。沙家竿子長軟,別為一門。楊家器在長短兼用之,亦兼取長短之法。此三家皆不雜棍法。
馬家以楊家為根本,而兼用棍法。少林全不知槍,竟以其棍為槍。故馬家法去棍猶有槍,少林去棍則無槍也。然少林尚剛柔相濟不至以力降人,沖斗止學少林之法,去柔存剛,幾同牛鬥。而今世沖斗之傳,江南最盛,少林猶不可得,況其上焉者乎。
總而論之,峨嵋之法既精既極,非血氣之士,日月之工所能學。沙家、楊家專為戰陣而設;馬家、少林、沖斗,其用於戰陣皆致勝之具,惟江湖遊食者不可用耳。
鍾王之手,親紙以成字者,毫端也;為毳、為榮、為膠、為管,皆所以成此者也。善將將之君,敵愾以奏功者,擊刺也;為旗鼓、為隊伍、為虛實,皆所以成此者也。聞擊剌而小之者,在武鄉謝艾、韋叡,余乃心伏。取子桓典論之語,而名為手臂錄。
時戊午八月 滄塵子吳殳修齡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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